各位进来的坛友,首先向你们表示感谢,我也是实在没有
办法才在这里开贴,希望可以得到你们所学的帮助!
九九年前河南省发生一起电力系统特大交通事故,一电力工程车在回程途中和一重型卡车相撞,造成两死其余均重伤.死亡者一人为正式工44岁男,一人为临时工20岁男.当时从电业局领导口中证实,临时工赔偿十多万.但是身为正式工的我的父亲却只赔偿了五万,名为工伤死亡赔偿.从99年局领导都在向我和母亲说对方是肇事者,应负主要责任.但是在八年后,我大学毕业工作了有了自己的人脉后回到家中要求查看电业局相关记录,局方不予理睬,告知我未找到,等电话,一等就是一周仍旧没有消息,各个相关领导均规避我.在这一周中我焦急,我骂自己无能,后突然想到,我为什么不能去事故处理交警大队要求查看相关事故记录呢,终于在今天我看到了这份记录,原来对方的车辆一直行驶在自己的车道,而电业局的车辆竟然整个车头都过了中线,而车尾也甩过去竟然三分之一,然后才相撞.这和先前局方向我和母亲对方应当负主要责任相悖逆.而整个交通处理均是对于临时工的赔偿,在调解这一档里根本没有我父亲的调解书和相关文件.一切的一切让我愤怒.
我咨询过本地的
律师,
律师说由于我家从99年开始就要是索要这些赔偿,而且到了04年局方又赔偿了父亲一年的
工资,所以我的索要操作一直未停止,所以不受2年的
诉讼时效限制,时至今日我仍旧可以将局方告上法庭,不知到这个是对还是错.而且,如果我将局方告上法庭后,赔偿计算将以2006年的法规进行计算,这是真的吗?而我现在是否可以以渎职罪起诉局方法人呢?各位进来的坛友,我是个学计算机的,对于
法律你们是专家,希望可以得到你们所学的帮助.我扪心自问自己作为父亲的儿子,如果不能把父亲的事情弄明白讨回公道,在我老去了,去下面了,以何脸面见我那死的时候一面未见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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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谢各位进来的坛友.我无以为报,只能感谢各位!万忘理